鄂州市再生资源协会、三区社:
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五年专项规划(2024-2028年)》、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及10月9日全国总社“两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持续推进6月14日“红安会议”精神落实,加快并有序推动鄂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鄂州市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鄂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再生资源重点业务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鄂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再生资源重点业务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鄂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鄂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关于开展再生资源
重点业务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鄂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重点业务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建设要求,在体系建设基础好、运营能力强的区域打造一批再生资源样板中转站、回收点,全面提升全系统再生资源回收能力。推动前端站点收集与后端加工利用企业拆解流程有序对接,促进供需匹配,实现高标准站点与再生资源体系深度融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对照《2024年供销合作社1000个标准化规范化站点建设任务清单》,供销合作社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六统一”及供销合作社系统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情况,加快并有序推动鄂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准确掌握鄂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业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检查时间
11月28日至11月29日
三、检查内容
(一)建立2024年供销合作社标准化规范化站点建设任务清单。请各单位对照标准化规范化站点建设标准,结合9月省社下达2024年鄂州市供销合作社19个标准化规范化站点建设任务清单的相关情况,继续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站点建设,向市社上报最新建设情况及清单,并提供巳建成的回收站点的纸质版资料,并提供2张巳建成的回收站点的照片(外部全景照片1张,应包括站名、标识等内容;内部照片1张,应包括室内空间、公示牌等内容。照片编号为“站点序号ー站点名称一照片序号”,例“ 1—XX回收点一外”、“1—XX回收点ー内”)。按照省社总结提炼,形成“六统ー”标准。
(二)建立供销合作社系统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情况台账。请各单位对照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指南要求,结合今年4月份各单位上报的情况及统计直报系统分拣中心最新数据,填报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巳建成、开工中和计划开工的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情况,并提供2张巳建成的绿色分拣中心的照片(外部照片1张,应包括名称等内容;内部照片1张,应包括室内空间、公示牌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后续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储备工作。
(三)建立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重点业务经营精况台账。请三区社汇总截至本月本系统废旧家电回收量、规范拆解量及以旧换新企业、销售企业数量及销售额等重点业务经营情况。
四、检查安排及方式
组长:刘新华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黄振兴 市供销社经发科科长
姚清清 市供销社经发科三级主任科员
鄂城区社、华容区社、梁子湖区社分管业务主任。
检查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看资料和座谈的方式进行,每个区社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站点2个。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社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再生资源重点业务工作检查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安排布置、亲自督办,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2、严格工作标准纪律。严格按工作标准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对问题整改推进不力的,将视情进行约谈,对其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3、做好检查记录。各区社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户限期整改,对此次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送至市社经发科。
联系人: 姚清清,联系电话18808683390。